1、报名。
(1)诚信保证书原件(如本人服从跨省调剂,需要在诚信保证书中注明;联系电话填写2个以上本人或者亲属的号码);
(2)个人简历或自荐材料;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清晰填写毕业院校及姓名);
(4)身份证清晰复印件;
(5)学生证清晰复印件;
(6)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简称录检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办复印并盖章);
(7)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教务处打印并盖章);
(8)学籍证明;
(9)各类获奖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10)学生所在院系以上单位开具的学生大学期间学习、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属现役干部子女、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党员(含预备党员),曾担任学生干部(含具体职务)、获校级以上奖励的,证明材料中要予以说明。
按以上顺序装订,以特快专递形式寄或送至我处。
所有考生寄、送报名材料的同时,必须登录“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 http://www.***/,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至2014年12月1日;
毕业生所学专业及各方面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但仍向我总队投寄材料、并参加我总队组织的各种考试考察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毕业生个人承担。
禁止重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边防、消防、警卫、海警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
2、资格审查:根据个人自荐材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及特长等方面进行合理筛选,确定参加知识能力考试考生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可到我总队取回,不再寄回或送回。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2月上旬;
4、组织初选对象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心理素质检测,时间安排在考试期间;
5、考察政审:综合知识能力考试、心理测查、体检、体能测试和面试情况,择优对毕业生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审查毕业生的档案、在校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表等材料,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同学,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
6、签订协议:将政审合格的毕业生情况汇总后,择优确定接收对象,与拟接收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2015年广西海警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