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对象: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五类特定人员”)。
2.资助比例: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给予资助。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20%确定。
3.资助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由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按比例分担。
4.申报国家助学金所需材料:
(1)家庭成员户口薄复印件各一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张;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五类特定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
(5)个人户口所在地出具的特困证明。
5.申请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和二年级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时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应一并递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按申请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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