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达不到我校复试人数要求的专业,接受调剂,详见《甘肃政法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四、破格复试
1.调剂后仍达不到差额复试人数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可在线下破格复试。
2.破格复试的考生必须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破格复试专业的考生。
3.破格复试考生必须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科研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同时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4.破格降分原则上只降单科不降总分,降分幅度为5分以内。
5.考生破格复试的程序为考生提出申请,学校研招办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通过,省招办批准。考生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4日。
五、复试报名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1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外国语为英语。复试前研招办统一组织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核查。在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时,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核查学生证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加强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的核查,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复试。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
我校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和同等学力(含跨专业考生)加试等。复试总成绩为200分。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题满分100分,考试科目按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科目进行。各培养单位导师组负责命题和评卷,研招办组织考试。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由研招办、人文学院统一组织。每位考生测试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研招办、人文学院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测试小组。每组测试专家为2人,另配秘书1人。测试成绩由每位成员单独打分后交秘书统一核算。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30分,其中,听力9分,口语21分。
3.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由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综合素质两部分内容组成。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科研状况;社会工作情况和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的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7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面试小组由各培养单位导师组成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另配秘书1名。面试成绩由每位成员单独打分后交秘书统一核算。面试记录要现场填写,面试小组和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面试结束后报送研招办。
4.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加试
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和跨专业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由导师组组织命题和评卷,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由研招办统一组织。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
1.成绩计算
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比例和权重计算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A=0.7,复试成绩权重B=0.3。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A)+复试成绩总分÷2×复试成绩权重(B)
调剂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成绩)÷2。
2.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015年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