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单独招生成绩由专业综合素质成绩和加分项两部分组成,总分为400分。
1、专业综合素质成绩总分为300分。
文科生测试内容:
科目1:语文(75分)、英语(75分)
科目2:历史(60分)、地理(60分)、政治(30分)
理科生测试内容:
科目1:语文(75分)、英语(75分)
科目2:物理(60分)、化学(60分)、生物(30分)
测试方式为笔试,科目1、科目2测试时间各为120分钟。
2、加分项总分为100分。
(1)2012年7月以来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加30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加20分。本类高加分限30分。
(2)参加演讲、舞蹈、歌咏、表演等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励均加3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励分别加25、20、15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不予加分。本类高加分限30分。
(3)参加艺术类专业高考取得合格证书加20分。
(4)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均按20分计分加分。
(二)中职学校毕业生
单独招生成绩由专业综合素质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和加分项三部分组成,总分为400分。
1、专业综合素质成绩200分。
测试内容为中职毕业生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测试内容为:解剖(50分)、生理(50分)、语文(50分)、英语(50分)等4项。测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
分不同专业测试1项技能,由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测试。
3、加分项总分100分。
(1)2012年7月以来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加20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加10分。本类高加分限20分。
(2)职业技能证书加分。2012年7月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并提供原件的,初级一项加1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15分,中级一项加15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20分。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加5分。本类高加分限20分。
(3)参加专业技能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励均加5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励分别加45、40、35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0、15分。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不予加分。本类高加分限50分。
(4)参加演讲、舞蹈、歌咏、表演等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励均加3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励分别加25、20、15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不予加分。本类高加分限30分。
(5)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均按20分计分加分。
(备注:1、考生各类计分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加分项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2、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成绩是指每年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举办的省、市、县(校)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以及由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技能大赛成绩。)
2015年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