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戏剧与影视学类(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舞蹈学类,各类考试科目按《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4]85号)执行,各类满分均为300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评分标准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的通知(教学厅[2008]15号)执行,其中统考的本科合格按教育部规定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院校及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