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合作单位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5〕9号)并结合学校与合作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736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邮政编码:528041
高明校区: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学府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015年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