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招生单位应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审查,集体讨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二)由招生单位按专业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四)大力加强招生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检、监察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和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五)提交材料
录取工作结束之后,4月15日前各招生单位应向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2.口试录音记录。由研究生处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口试录音记录。
3.笔试试卷。由研究生处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笔试试卷。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2015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