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及住宿费
学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寒暑假期间可自行离境探亲访友。
3、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
5、本简章适用于2015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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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一月
2015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免试香港学生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