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卷(评分)人员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要求,严格执行评分标准,遵循艺术专业术科考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正确掌握评分标准,做到准确、公正、公平。音乐术科的乐理及美术术科的评卷工作,要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评卷。正式评卷前必须进行试评,统一评分标准,同时做好卷面上考生姓名、考生号的密封工作,评卷、加分复查结束后再拆封登分。评卷人员不得参与登分工作。
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评卷(评分)工作的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