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
(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5分、3分,此项与第1条不重复加分;
(3)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10分、8分、5分);
(4)体育特长生除上交获奖证明外,还必须通过我院体育部组织的测试项目确认加分值,参加本院体育部组织的考核,ABC级分别可获得10、8、5分附加分。考生获得省级体育类比赛一、二、三等奖经体育部考核可获10、8、5分的附加分。
2015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