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本科A类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但实行两次投档、录取,即:
1.第一次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出考生审录结束进行。第二次投档时,按院校缺额专业情况,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征集志愿以1:1投档比例对院校缺额专业进行投档(含服从专业),对个别缺额较大的学校可适当提高投档比例。
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015年广东省第二批普通本科A类院校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