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考生录取总分按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及附加分项累加合成,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录取。总分相同时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考生成绩总和:普高类别考生成绩总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中职类考生成绩总和=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附加分。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四)外语语种要求:本校自主招生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2015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