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不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只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派出所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加盖户口专用章。
(三)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据盖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姓名要与录取通知书完全一致,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迁移证要注明转到校区所在地的地址。我院一律不办理入学前户口项目更改事宜。
(四)户口迁移地址
1.校本部、西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2.北校区: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18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五)户口迁移问题咨询电话
校本部、西校区:020-38256652;北校区:020-86398608
2015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新生须知校本部西校区北校区户口迁移地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