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学校和学院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举措如下: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学校和学院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举措如下:
1、2015年报考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凡被正式录取者,入学后由学校一次性奖励3000元。
2、非定向考生免收学费。定向生须缴费上学,我校收费标准是8000元/学年,三年共计24000元/人。
3、我校从2014年起计划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学金办法,拟定平均达到1000元/人.月,具体实施方案另行文件通知。
4、学院资助:
①食品科技学院招生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指导教师给予每人科研津贴800元/月。
②海洋与气象学院:物理海洋学和海洋化学专业发放科研津贴每生500-1500元/月,由学院统筹发放,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物理海洋学专业优先录取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技术、数学和物理及相关专业的考生;海洋生物学在按规定享受国家、广东省奖(助)学金的基础上,同时发放科研津贴每生不低于600元/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
③水产学院:水产养殖、渔业资源两个学科在按规定享受国家、广东省奖(助)学金的基础上,同时发放科研津贴每生不低于600元/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
5、学校还设多项奖学金、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及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校奖贷学金项目包括:
①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金30000元。
②南粤优秀研究生、学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发表论文奖等每学年评选一次,并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
③“三助”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供学业成绩较好、家庭经济较困难的研究生勤工助学,300—400元/月。
④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015年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