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备齐材料。考生上网预报名后按系统的提示,在3月21日-25日凭报名回执、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原件(二者之一即可,仅应届生提供)、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往届生提供)、《审核表》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仅外省户籍考生提供)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的确认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随迁子女的《审核表》有关证明材料如下: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5)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初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各地招生机构和试点院校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已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各招生院校报名点要认真审核有关材料,在审核原件和其复印件相符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由各院校统一将《审核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考试院。
2.报名点须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复核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
3.报名点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考生号确认无误后进行电子摄像并提交,正确提交后打印出该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各试点院校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审核报考材料,取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原件(仅应届生)、初中毕业证复印件(仅往届生)、《审核表》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仅外省户籍考生提供)一套留底,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由审核人签名盖章。
4.考生确认报考信息。考生认真核实《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填漏输信息,尤其应逐字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就读中学、报考志愿、考试地点等信息,需要考专业课或面试的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术科考试信息,确认无误后在表上签名。如果核对时发现有错误,考生应在报名表上用笔更正、再交工作人员在网上修改后重新签名确认。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同时,考生须在打印出来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
考生报名信息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考生的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考生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考生必须提高对填报报名信息准确性的认识,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如有疑问须向老师和家长咨询,确保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各报名点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派专人负责考生数据的采集,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完整。
5.回收材料。经考生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与报考资料(含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原件(仅应届生)、初中毕业证复印件(仅往届生)一起应收回备查,由报名点统一封存一年后集中销毁。同时须将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考生的书面审核表原件和相关的证明材料上报省招生办复核。
6.各报名点在报名结束后要尽早完成有关修改、校验数据的工作,并及时进行有关统计。
2015年广东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粤招办普〔〕10号)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