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承担的复试过程及复试结果负责。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相关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3.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有异议,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4.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
020-84096215(研究生处)020-84096824(学校纪委办公室)
2015年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公示与争议处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