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经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复试由专业与情景化面试200分(含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50分)、无领导小组面试100分两部分组成。
其余各招生专业复试由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200分(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50分)两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专业与情景化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
其余各专业复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复试成绩
其他专业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4.加强复试考核,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完善评价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综合能力面试小组在复试选拨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5.各专业一般按1.2:1-1.5:1差额复试。
6.获学术型招生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参加学术型招生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以下称一次综合能力面试)后,经申请获批准后可再参加一个相近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的综合能力面试(以下称二次综合能力面试)。
金融硕士二次综合能力面试限经济类学术型招生专业复试考生。
税务硕士二次综合能力面试限经济类或管理类学术型招生专业及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考生。
保险硕士二次综合能力面试限经济类或管理类学术型招生专业及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考生。
法律硕士(法学)二次综合能力面试限0301法学类学术型招生专业复试,且本科毕业专业须同时为0301开头法学类考生。
2015年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原则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