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将组织政治复审、身体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即取得学籍、军籍,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复审复查不合格者,作退学处理。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住宿费,统一发放被装、军人津贴和伙食费。完成全部规定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的,准予毕业并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按照规定定职、授衔。毕业后,根据所学专业及警种,统一分配至公安现役部队或海警队伍工作。
2015年公安海警学院浙江省宁波市招生学员待遇、毕业分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