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执行录取。
5.录取规则
(1)我校2015年高职招考所有面向高中生招生专业均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录取规则。保底分为150分,将进档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按顺序将每个队列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均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2)根据教育部关于中职生报考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150分,且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计算机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黎明职业大学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土建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黎明职业大学、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4)录取时,中职生报考高职院校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5)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分别填报征求志愿,并进行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2015年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