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5〕
6号)精神执行。
2、面向高中生招生的各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时,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3、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黎明职业大学组织,土建类、旅游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请考生结合自己的报考类别务必按照以上相应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5、中职生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015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