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考核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2、学校于2015年4月底前将申请人申请材料寄至留学基金委。
3、留学基金委对学校录取结果进行终审核后,签发《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
4、留学基金委将在2014年6月底前将终确定的《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送我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7月我校将录取材料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的地址寄送本人。
录取名单将公布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网站: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网址: http://oce.***.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cn
5、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该项目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2015年福州大学招收外国留学研究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录取及通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