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
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初步方案(终以学校正式公布信息为准)如下: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500元,全年18000元。
2.减免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新生部分学费政策:列为减免部分学费对象的博士新生,减免其第一学年应缴纳学费标准的50%,入学第二年减免其应缴纳学费标准的30%。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一、二等奖:特等奖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7000元。优秀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一般为当届研究生总数的65%左右。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学校设立“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遴选优秀的博士生列入科技创新基金资助对象,每月给予1800元的奖励和生活津贴。
6.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
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2015年福州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