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材料(1-11项)一式两份提交,按顺序在左上角装订成册,申请材料务必于2014年3月15日前邮寄至福州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详细地址请见联系方式第一项)。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2015年福州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奖学金申请材料确认表(见附件5)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