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综合素质加试(面试)成绩,满分500分。
2、根据考试科类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各科类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在录取控制线上,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综合素质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加试成绩也相同时,理工类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015年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