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然后录取调剂生。
(2)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3)复试总成绩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12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名单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院主页公告栏及研究生处主页公示10天后,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5)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复试批次,直至完生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