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录取时,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音乐类、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以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我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我院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的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6、我院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招考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不委托任何团体和个人代理招生。
7、本章程由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