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的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
2、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我院面向中职招生的制造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组织;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泉州黎明职业大学组织;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旅游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类职业技能测试在本校进行。请报考我院的考生务必按照以上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4、录取时,我院面向中职招生的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面向高中生录取没有任何测试要求,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 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分别填报征求志愿,并进行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8、被学院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2015年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规则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