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报名条件及要求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8号)文件执行。
2.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凡户籍在我省、无法参加流入地省份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而又错过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允许参加本次补报名。有关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并于5月6日前做好此类考生的体检工作。
3.由于未被2015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已参加体检,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协调指导有关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省教育考试院寄发的补报名考生的两张条形码,覆盖粘贴在其高职招考《考生体检表》相应位置上,并于5月10日前将本次所有补报名考生的《考生体检表》直接送至福建教育学院(地址:福州市梦山路73号)进行扫描。
请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有关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4月8日
2015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招考未被录取考生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其它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