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設置
碩士生初試科目詳見《福建師範大學2015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博士生初試科目詳見《福建師範大學2015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專業目錄》。
初試均為筆試。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二)初試地點、時間
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初試時間:2015年4月11日至12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試成績由我校通知考生。
(三)復試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的時間(2015年5月10日之前)、內容、方式、地點由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自行確定,並通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015年福建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考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