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報考資格
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報考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學習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種。兼讀制僅限招生專業目錄中備註“可招收兼讀制”的專業。
(三)報名時間
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報考地點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聯繫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 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繫人:曹剛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 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聯繫人:鄒重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 號聯合出版大廈14 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 澳門:
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聯繫人:盧麗萍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 號龍成大廈7樓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大學生中心
地址:澳門何蘭園68-B 號華昌大廈地下 座
電話:(00853)28563533,圖文傳真:(00853)28563722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並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五)報名
報考點按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為考生辦理報名手續。
1.報名辦法
考生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
(1)身份證件副本;
(2)《香港、澳門、臺灣人士攻讀內地(祖國大陸)招生單位碩士/博士學位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
(4)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國(境)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我校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5)大學本科或碩士階段成績單;
(6)教授推薦函;
(7)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由報考點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報考點不接受中介機構代理報名。
2.填報志願
(1)考生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學科(類別)、專業(領域)。
(2)可兼報計劃內全日制研究生或計劃外全日制研究生。
2015年福建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報名辦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