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26日前,各培养单位将符合招生资格条件且经学院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表》、名单汇总表、“培养单位招生资格确认办法”等材料各1份(均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2.请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确认工作。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申请人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由培养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盖章。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影响确认结果的,由申请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联系人:曾志刚联系电话:0591-22863085
电子邮箱:yjsc@***.cn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表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表.doc
2.培养单位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汇总表
附件2:培养单位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汇总表.xls
3.福建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生招生目录
附件3:福建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生招生目录.xls
研究生处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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