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综合考虑今年招生实际情况、学科特点及学位点的评估和发展、师资队伍水平、导师科研成果与经费、师德表现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情况,参照《福建工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闽工院研〔2013〕5号)和《福建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闽工院研〔2015〕3号),经过所在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充分讨论和研究,制定不低于上述文件中关于导师遴选条件的《培养单位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办法》。
2015年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工作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