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校全称:福建工程学院(全国代码:10388)
第二条学校校部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府路3号;
高职招考各招生专业办学地址:福建工程学院铜盘校区(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
第三条办学类型和学历证书种类:福建工程学院(铜盘校区)软件学院由我校与福建宏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四条2015年学校高职招考招生计划总数为47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五条招生专业、层次及类别为:
1.面向高中生的招生专业及层次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物联网工程(本科)、会计学(本科)。
2.面向中职生的招生专业、层次及类别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计算机类)、会计学(本科、财经类)、视觉传达设计(本科、美术类)
第六条各专业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若有调整,以政府批文为准)。其中: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8640元/学年;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5460元/学年;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会计学专业:5040元/学年。
第七条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为落实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要求,报考学校本科专业的中职生(中职美术类考生除外)在录取前还须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相应类别的本科专业录取。中职美术类考生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省级统考,不需要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2015年福建工程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学校全称、地址及办学类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