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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5年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2 05:19:00 解决时间:2016-03-08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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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我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二批录取规定。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分数级差。
  ??????????? 2016-03-08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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