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的文件精神,确定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研究生复试和住院医师招录。根据初试成绩、住院医师招录情况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进入本项目,成为我校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我校未录取、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录取进入本项目后,考生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同时与我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寄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将取消研究生录取资格。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按照《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的规定,进入本项目后,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工资奖金按照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
对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将按照专门制定的教学计划培养,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且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015年复旦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