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以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开展学位课程学习、临床能力培养和教学能力训练。要求修满不少于16个学分的博士学位课程,按照各学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取得合格证书者,可申请论文答辩。通过答辩、符合学校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并经过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2015年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招生学科和规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