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从每年9月启动,由学工处组织开展对学生综合素质学分的认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对贫困生的认定,各系(部)必须在9月20日前完成对本系(部)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学分和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学生根据认定情况在9月30前,向所在系(部)书面提出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指标下达我院三天之内,必须将指标分配到系(部),并指导系(部)搞好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初审,严格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完成学院评审和材料上报。
2015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及管理对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与管理工作的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