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形 式考试时间地 点文化课考试语文8:30—10:004月12日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数学10:30—12:00专业适应测试面试14:30开始
考试科目形 式考试时间地 点文化课考试语文8:30—10:004月12日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数学10:30—12:00专业适应测试面试14:30开始
(一)文化课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制定评分细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面试(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仪容仪表(形象形体)、精神面貌、语言、逻辑思维、心理素质等方面;同时也包括普通高中毕业生对所选专业的认识、学习志向与兴趣、个人爱好特长、未来就业打算及对所选专业其他相关素质的展示等;中职毕业生主要测试专业技能水平。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评卷。我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无调剂志愿考生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四)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公示预录名单:4月16日—20日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4月21日我校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山东省春季高考知识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山东省春季高考知识考试。
(一)报名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我校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我校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二)资格审核
我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我校在复印件上盖章。我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我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我校在复印件上盖章。我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一)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统一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2015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