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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2015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08 23:05: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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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先确定统一低录取资格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四)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准。

  (五)公示预录名单:4月16日—4月20日,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4月22日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 2017-05-19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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