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大庆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招生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官方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分省(区)统一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第十六条 第一志愿未录满专业,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第十七条 对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九条 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另外,石油工程技术、钻井技术、油气开采技术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就业)只招收男生,要求身体无残疾。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第二十三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
2015年大庆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全国统考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