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依据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考核成绩及考生专业志愿提出预录取名单,上报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预录考生的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并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公示期为10天,公示结束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10)新生报到与资格审查
单招新生与经统考录取的其他新生同时开学;经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标准、日常教学管理、专升本、毕业文凭和就业服务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纪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11)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单独招生方案,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完善监督措施,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参加单独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单独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015年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预录名单确定与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