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9月10日前,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名额分配各学部(学院)名额,并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我校推免生推荐办法。2015年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
2.各学部(学院)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制定出本单位的推荐办法和排名方案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公示并具体实施。
3.所有申请推免生的学生(不含创新实验班),均应参加本学部(学院)的学习成绩和素质成绩的排序,且排名应在前40%以内。每个推免生只能有一种排名方式。
4.各学部(学院)应根据学生申请、排名情况审查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由推免生遴选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分配名额排序报研究生院。
5.对于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我校只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和国防科工院校补偿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由校团委组织,会同相关学部(学院)进行推选。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由学生处组织,会同相关学部(学院)进行推选。创新特长计划由创新实验学院组织进行推选。
6.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含专项计划)均需在9月18日前登录大连理工大学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202.118.65.51/zsgl2015/tmsbm/login.aspx)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填报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7.2014年9月15日左右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推荐名单进行审批并上网公示,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2014年9月25日,学校发文公布终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名单,推免生数据进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并按照相关要求向省教育厅和教育部上报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备案。
2015年大连理工大学推荐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校招生监督组对全校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