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院校志愿及录取原则:
对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平行志愿有关规定投档录取。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定1分的分数级差。录取时按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进行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理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英语、日语等专业在录取时均制定英语单科成绩低控制分数线。
(2)辽宁省中职升本科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进行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辽宁省高职高专升本科专业:录取时按照各科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计算机”、“英语”、“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4)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
(5)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划分专业。
(6)对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划分专业。
2015年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普通类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