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专业录取办法为:
①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制定外语单科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② 其余各专业均制定艺术专业课成绩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以上专业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2)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① 美术学、雕塑、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摄影、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2.5+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2.5+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②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注:1、文化课成绩非750分满分的省份,按750分折算后进行排序。
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注:1、文化课成绩非750分满分的省份,按750分折算后进行排序。
2、我校所制定的文化课总成绩低控制分数线和综合分折算时使用的文化课成绩均不含政策加分。
1、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美术学专业为8000元/年/人。
(2)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为38000元/年/人。
(3)其余专业为10000元/年/人。
2、住宿费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注:以上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注:以上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2015年大连工业大学本科美术类各专业录取办法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