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和考核。其内容及程序是:
(一)个人报名。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于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登录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网(http://www.***/),在报名时限内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报考单位选择“广东海警”)。
同时,邮寄(须确保我处工作人员在2014年11月29日前收到)或宣讲报名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诚信保证书(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如本人服从跨省调剂,需要在诚信保证书中注明);
2、本人近照(1寸、2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各2张,背面用铅笔注明院校、姓名);
3、个人自荐材料;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学生证复印件;
6、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复印件(简称录检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办复印并盖章);
7、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教务处打印并盖章);
8、学籍证明复印件;
9、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489号广东海警总队曾锐干事收。
广东海警总队将适时派出人员到符合接收条件院校或部队急需专业生源所在院校,组织现场动员、现场报名,应聘者可提前准备报名材料现场提交。
毕业生所学专业及各方面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但仍向我总队投寄材料、并参加我总队组织的各种考试考察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毕业生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禁止重复报名参加部队招收,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含海警、边防、消防、警卫、特侦等)范围内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报名材料,对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性别比例、地区分布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和合理筛选。
资格审查于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情况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告知。未通过者,自荐材料恕不退还。
(三)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统一进行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等方面的考试。
(四)参加面试。通过面对面问询、交谈,了解接收对象的入伍动机,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和应变能力,了解接收对象的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
(五)身体检查。由总队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生责任制。
(六)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的依据。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七)心理检测。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每人只测试一次,除技术原因外不予重测。
以上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检测将于2015年2月上旬进行。
(八)政治审查。通过审查接收对象档案,听取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学校保卫等部门情况介绍,向考察对象的老师和同学了解情况,走访校外住宿生辖区派出所和居委会,主要了解掌握接收对象的四个方面情况:一是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和奖惩等现实表现;三是学习态度和学业成绩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四是本人兴趣爱好和特长情况。
(九)签订协议。符合接收条件并通过考察考核和综合测试的报名对象,由总队根据接收计划综合衡量、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草签接收协议,经公安部组织审档合格后,填写《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审批报告表》。
(十)注意事项。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动态将及时在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网上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唯一官方网址为http://www.***/。郑重声明:报名入警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广大报名入警的大学生谨防不明身份的人员进行电话诈骗等,以免造成损失。
2015年度广东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