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20%+专业课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低控制线,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身高优先录取。
3.编导专业(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培养方向)的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我校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对于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发给《东北电力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凭此证报考我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432)64806749 电子邮件地址:zsb@mail.***.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邮政编码:132012
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4年12月
2015年东北电力大学艺术类外省考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