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成绩排名加分。大学第一至第三学期年级排名在前40%的学生可获加分,具体如下:
排序位于前10%(含)的学生,加分4分;
排序位于前10-20%(含)的学生,加分3分;
排序位于前20-30%(含)的学生,加分2分;
排序位于前30-40%(含)的学生,加分1分。
(2)等级考试。每通过以下任何一项资格考试即加1分。包括:①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②雅思、托福、GMAT等通过者;③获得国家导游员资格证书。
(3)科技创新。①科研获奖:获得国家级奖项加4分,省级奖项加3分,市级奖励加2分,校级奖项加1分;②发表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作者为我院教师的第二作者):在我校公布的特级、一级A和一级B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加4分/篇,在二级A、二级B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加3分/篇,在其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加1分/篇;③获批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主持人)者,分别加3分、2分和1分;主持其他纵向或横向科研项目的,加3分,参与同类项目加1分。
(3)各类奖励。获得国家级奖项加4分,省部级奖项加3分,市级奖励加2分,校级奖项加1分。这些项目包括:①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省级、校级奖学金;②获得国家、省级、市级或校级文艺或体育活动竞赛奖励;③获得国家、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2015年东北财经大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类大类招生加分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