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学生个人意愿和专业发展为导向,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与日常综合表现的原则。
2.专业分流以个人意愿、学习成绩为依据,按照学习成绩进行排名,确定专业选择权顺序,结合学生专业志愿的次序,进行专业分流。
学习成绩以教务处进行专业排名(必修课)使用的特殊加权平均分为准。
2015年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类大类招生分流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