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学生个人意愿和专业发展为导向,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与表现的原则。
(二)专业分流以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为依据,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的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专业选择权顺序,结合学生专业志愿的次序,进行专业分流。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学习成绩×90%+综合表现成绩×10%
学习成绩以教务处进行专业排名使用的特殊加权平均分为准。
综合表现包括指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科研创新、参与各类竞赛等项目,通过问卷形式进行量化,评出原始分数,再参照学习成绩的正态分布率进行分数修订以得出终分数。
(三)专业分流工作开始前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综合表现计分为零。
2015年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大类招生原则与依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