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第三学期第七周开始,学院组织实施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学生根据分流方案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1)、《综合测评表》(附件2);
2.第三学期第十二周完成专业分流工作,并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分流结果在学生处和学院网站同时公示一周;
3.第三学期第十四周学院根据学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终分流结果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并为学生办理专业分流手续。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按照核定后的专业进行学习。
2015年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大类招生分流时间和程序类似问题答案